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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4日(二)|曉得

要使人曉得智慧和教訓,瞭解充滿哲理的言語,使人領受明慧的教訓,就是公義、公正和正直。 箴1:2-3,新譯本

May 14, 2024 • 文:宣教日引|華語朗讀:凱西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聖經所提的認識論,並不是關乎科學的方法,而是關乎「聖潔」。一來到聖潔的題目,我們就無法先借着檢驗自己和世界,才來回答這問題了。

「我必須做什麼,才能和神保持正確的關係呢?」要回答這問題,就必須在理解以前,先順服於神的宣告。換句話說,有關聖潔屬神的問題,答案是神啟示給我的,而不是我自己發掘出來的。因此,我是聽從以後才會明白。我需接受神的評估和判斷,而非自己的評估和判斷;我信靠神的話,過於我自己的想法。然後,神就會向我啟示其餘的。

你是否曾聽過這樣的話:「我嘗試讀聖經,但聖經對我似乎沒什麼意義。」現在你曉得答案了吧。神與我面對面,要求我順服祂,除非我接受這要求,否則就沒有事情能說得通。聽命之後,我才會發現一項隱藏的真理。